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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鸳鸯梳

听弦人·发表于 2026-10-18·查看 0·回复 0只看楼主
发表于 2026-10-18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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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 ,一双细长高挑却又闪动着无尽热情的眼睛深沉的凝望着我。

是谁?你是谁?

我努力的想看清那双美目的主人,可是周围层层的黑雾将他浑身笼罩,我用力的想拂去这令人厌恶的黑幕,确是徒劳;我伸出手想抓住他,却连他的衣袂也无法碰到。

他在黑雾中翩若惊鸿的身资宛如弱质的蒲柳,宽大的袖袍随风鼓荡,我甚至可以听见那“哗哗”的声音。

他的手中还握着什么,是什么?是梳子?是梳子!不 !!是半把梳子!!为什么只有半把?

我绞尽脑汁却还是无法找到答案。

慕然间,他的眼光变的幽怨而哀婉,含怨带泪然后,他漫漫的转过身去,漆黑的长发在夜空中飞扬,缓缓的缓缓的,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我想追上他,却发现无法移动自己的双脚,怎么回事?

“不!!!”我大喊出声。

我大汗淋漓的从梦中惊醒,又是这个梦,多少次,我都梦见了那双动人的眼眸,我看不清他是谁,只能依稀的分辨出是一名文弱清瘦的男子。

你是谁?你为什么要那样的望着我?

一.

大唐帝国——高宗年间,经过了太宗皇帝及其麾下忠臣十数年的苦心经营,大唐王朝这个新兴的王朝,正如朝阳般散发出无尽的活力,照耀着他所属的每一寸土地,蓬勃的生机随着阳光在中州大地上生根发芽,也在每一名大唐的子民心中深植下无比的光辉与荣耀,连卑微的农人在走路时都高抬头颅挺拔胸膛,露出自豪的微笑。

大唐帝国的美名,在四方传扬,这是一个梦想与光荣交织的地方。

“你叫什么名字”一名身穿褚赫色服装的男人,不,应该说是太监,细声细气的问着面前跪着的一个瘦弱不堪的小男孩。

穿著与身材明显不合的宽大衣服的小男孩,瑟瑟的 颤抖着身体,一双细长而高挑的眼睛不安的眨着,浓密而上翘的睫毛就好象鸽子的翅膀上下煽动,“我我叫”

“大胆,你以为这里是哪里,还敢自称‘我’,这里是大明宫,是大唐最神圣的宫殿,在这里除了皇帝皇后和皇子们,其它人都要说‘奴才’,‘奴才’懂不懂?”

“是,是,奴才名叫柳玉。”

执事太监在花名册上画了个勾,“你站到一边去,下一个。”

柳玉默默的走到偏殿的一角,在那里已经站了好几个年纪相仿的孩童。

“皇后娘娘驾到,大皇子驾到”偏殿外的通传太监扯着嗓子喊着,殿内太监门一片惊慌:

“怎么回事?娘娘和大皇子什么会来这里?”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了?”

“别乱说,这个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名执事太监指着那群孩子“还不跪下,不许抬头,不许东张西望,犯了规矩可是要杀头的”。

于是,“哗啦啦”,跪下了一大片。

殿外,脚步声越来越近。

在寂静的大殿中,一个威严而高扬的声音响起:

“小安子,这些就是那批准备净身的孩子了?”

“回禀娘娘,似的”

“看起来还 不错,你们可要用心审查,出了一点批漏,你们就等着吧”

“奴才知道,奴才一定尽心”刚才还气焰嚣张的执事太监委琐的趴俯在地上,畏惧的回答。

“花名册拿来我瞧瞧”

“是”一名执事 太监 恭敬递上了花名册,复又跪下

翻动书本的声音

“柳玉?谁是柳玉?抬起头来让哀家瞧瞧。”

跪在最前面的小男孩抬起头来,“是是,是奴才”,一张清俊的脸庞由于过分的紧张显得苍白。

这是柳玉第一次见到这位母仪天下的高贵无双的大唐武氏皇后,那高耸的发髻上插着九龙九凤的金簪,身上的锦绣华服更是绣满了至高无上的皇家圣物——龙凤呈祥,以及大唐的视为珍宝的国花——风姿嫣然的牡丹,随着裙裾的飘动仿佛也有了生命似的轻轻颤动着它美丽的花瓣;洁白的玉颈上戴者镶金嵌钻的华美饰物——却是用金银打造宝石点缀的蔷薇项链,后来柳玉才明白,蔷薇是皇后的老家——并州的盛产,一如她坚韧的个性和无情的手段。

“你就是柳玉?你为什么要进宫呢?”

“回禀皇后娘娘,家父病重,无钱就医,作为儿子眼看老父的身体一日弱比一日,心如刀割,故此愿意卖身进宫为奴,只盼望父亲的病能早日痊愈”柳玉定了定神,无奈的回答。

“你还是个孝子”

“母后,这等孝子正是我大唐帝国百姓淳朴性情和道德风尚的体现,儿臣实在不忍心看者他在为父亲病情担忧的同时忍受肉体折磨的煎熬,故此恳请母后将此人赐给儿臣!”

皇后娘娘的身后,一个男童的声音在大殿里突兀的响起,却是一名眉清目秀气质高贵的身着杏黄袍服的孩子,看起来并不比柳玉大多少。

“既然,弘儿你都这么说了,我这做母后的又怎么会不同意呢?”皇后的脸上终于露出 自从进殿以来的第一个微笑,仿若融化了千年的冰霜,连太阳都遮掩不住她的骄傲的光芒。

“从今天起,你就改名为‘合欢’,陪伴大皇子李弘读书”

皇后款款的走出了大殿,“恭送娘娘”的声音在大殿内响起。

柳玉,不,合欢茫然的跟在皇后队伍的末尾,走向大明宫的深处,走向未知却又无法控制的命运。

公元2002年,南方一所大学的图书馆内。

“李鸿,你还在看书哪?我有事找你,先别看了!”

被称为李鸿的男子自堆积如山的书本中抬起头来,英气的剑眉,高挺的鼻梁,紧抿着的双唇,深邃的眼瞳中时不时的闪烁着智能的灵光。

“你居然在看‘唐史’,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唐朝迷,没想到你还看这么大部头的书,啧啧”

“高大兴,你有事就快说!”李鸿怎么能对人说自己经常梦见一个身穿唐服的神秘男子呢?

“好消息,我不是有个表弟在陕西的大学里面学什么考古,今年他们去唐陵实习,问我有没有空闲,可以去玩一下,我想反正暑假没事就去呗,就答应他了,他说可以带人一起去,我就想到你了,你去不去呀?我好给他回电话!”

“唐皇陵”李鸿喃喃的念着

“去,当然去。”

二.

渔阳殿外,通往禁闭着的房门的主厅的砖红信道两侧,两排卫士纵向一字派开,檐下横向站着一对神色黯然的侍从,瞪着空洞木然的眼睛懒懒的注视着被围困的只剩下一个四方形的天空,风悄悄的鼓动着他们飘忽的麻制宫服,于是,瑟瑟抖动的宽大衣袖就成为此时死气沉沉的潮湿空气中唯一的自由。

自从被皇后在偏殿中赏赐给了弘,时间就像流水般的从身边滑过,从懵懂的孩童已经成长为清秀少年的合欢,在丝帛和青纱装点的宫殿里,为即将下学的弘准备下一杯香茗,点燃铜鼎内诱人的龙脑,清烟随着风轻缓的飘向了凌烟阁,那里是太子学的所在。

弘,合欢的主人,做为大唐帝国尊贵的皇族血脉,他的生活从不能随意的更改,每天上学与下课,学习著作为一名荣耀的大唐皇子所应当具备的智能与谋略,而他的伴读——合欢最多只能在凌烟阁外的走廊下等待,与其这样,到不如先回来,为弘的归来做些准备。

四周寂静的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合欢推开朝向凌烟阁的纱窗,热烈的目光穿透重重叠叠的围墙,直落在坐在阁内首坐上的 弘的身上。

他是那样一个男人,活得隆重而典雅,并且时刻都在动员一切的热情来呈现一个帝国皇子所应有骄傲与风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合欢似乎永远在担心他会突然痛哭失声,以为他分明的感觉到那隐蔽在他优雅眼睛深处的一丝挥之不去的忐忑与尴尬。弘是悲伤的,他内心荡漾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类似秋水般深刻的孤独,即使陪伴他有十数年,合欢却仍然不明白在弘的眼中,那深刻的秋水究竟是什么?但他却知道,自己正试探打破那冰冷的秋水,成为弘眼中温暖的影像,而这份感情却是早已经在心中深埋并正在像炽热炭火般激情的燃烧。

“弘,你的眼中可有我的影子呢?”合欢无言询问。

终于,在宫殿尽头的长长的走廊上出现了一抹淡青色模糊的人影,随着雅致的步履变的逐渐清晰,是弘,弘回来了!合欢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打开了殿门,像等待自己丈夫回家的妻子般用绽放的笑容和轻盈的步伐飞奔到弘的身边:“累了吗?”

合欢为弘更换下上学时的正式服装,纤美如玉的手指灵活的解开一个个绊扣,却解不开弘紧锁的眉头,合欢大胆的伸出手去,调皮的想拂去那萦绕在眉间的忧郁,然后,弘将合欢的手温柔抓住,清雅而富有磁性的话语从两片薄唇中如珍珠落玉盘般的吐出:

“合欢,你愿意陪我出宫逛逛吗?”

我,李鸿,名牌大学的中文系学生,功课自是不在话下,但却常常被一个怪异的梦困扰,每次梦醒时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会盘旋在心头久久的缠绕。我想知道这究竟代表了什么?一个唐时的男人会和我有什么瓜葛?我迫切的想找到揭开这迷团的钥匙,于是我答应了我的同学的邀请,前往曾经是大唐帝国最繁华的都城——长安,去寻找我的梦境。

打好的行李就放在宿舍的门口,没带太多的东西,我是 去寻梦的,一个寻梦的人只要准备好自己的心情就够了,我开始激动的期待这趟华丽的冒险。

三.

弘,是宫里的孩子,知道长大意味着什么吗?身为皇家的孩子,长大意味着进入无穷无尽的礼数,意味着任何一种孩童的普通的想念都要批上一件高贵的外衣,意味着与外面人间的疏远的漫长的历程,出宫是他们最奢侈的愿望,即使皇宫的外面正是自己统治的世界,却必须为了保持皇家的神秘而高高的凌驾于它们之上。

弘的想法其实是每一个生长在伸宫内院的孩子都曾经梦想过的,只不过真正要把他实现却需要极大的勇气,弘,向来不是懦弱的人,只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的眼睛里有的是智能,还有只有身为他的忠心的仆人才知道的坚强。

于是,一个大唐帝国的狂欢之夜,合欢和弘跨出了禁锢的宫门,来到了院墙的外面——宫里人所说的人间世界。

这是弘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如此的亲近大唐的都城——长安,他用好奇的眼睛仿佛一个陌生人般逡巡与夜晚长安城狂放情趣的边缘,面对市井呈现给他的声势浩大的热情,就连他自认为称得上蓬勃的想象力也第一次遭受了惊讶,因为现实已经超越了想象使它变得乏味而苍白。

花市灯如昼……

车如流水马如龙……

在他的眼中再找不到任何一句诗词来修饰这样的长安城,与大明宫截然相反的2种类型。

压抑与开放……

寂静与喧哗……

这才是大唐应有的面貌,这才是一个称霸四方万国来朝的帝国应有的景象。

合欢紧紧拉着弘的手,激动紧张的望着人群每一个细节,他依靠在弘的身边,不安的眼睛四处张望,害怕在拥挤的人群中与弘走散,又害怕那不知轻重的百姓挤撞了弘,于是,微微的侧身,用自己的身体当下了一个体态臃肿的人的横冲直撞。

肩胛的疼痛让他不由的吸了口气,却被弘听了仔细,于是弘将合欢拉近自己,在不经意间搂住了合欢 的腰,合欢的心跳停了半拍,绯红的云霞浮上了他略显苍白的双颊。他对我有意吗?他是主子呀!这么护着我这个下人?合欢几乎是失神的随着弘穿过热闹的灯市又挤出蒸腾着一片雾气的连排的小吃摊。

前面是卖日用杂货的市场,胭脂水粉、金玉饰物、绸缎布匹,两个峨冠博带的男人自是不会对这些玩意儿“动心”,二人加快脚步想走过去,却陷如了一堆莺莺燕燕的环绕中,她们或忙着与摊主讨价还价,或是三五成群的对货物品头论足,到让弘与合欢在脂粉堆中进退两难,,弘苦笑着望着身边的女人,抓紧了合欢 的手,小声说“这里人多,可别走散了!”“恩”合欢乖巧的答应。

突然,一个身材中等却身手灵巧的男子几乎是跳跃式的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吓的周围的钗环们各个花容失色,纷纷向两边退让,后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步履蹒跚的追赶着那个男子,嘴里还气喘吁吁的喊者“抓贼呀,抓住他”,却没什么人上前。弘想上前去抓住那男子,可是那个男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几下就不见了踪影,到是老者一个踉跄差点摔在了地上,弘一个箭步上前将他扶起,关切的问“老人家,你还好吗?什么东西被刚才的贼人偷去了?”

“哎,小伙子,你不知道,我是个卖杂货的,摊子就在前面,刚才那人趁我不注意将我的钱箱给偷走了,那可是我辛辛苦苦攒的呀,我是个手艺人可就指望着那点钱活命呢!!”

“老人家,你可去报官呀”

“看你不像个穷人家,自是不懂我这百姓的苦呀”

“为什么呢?”

“自古衙门两边开,有理没钱莫近来”

“啊,官风如此,民风又怎么会好呢?”

“是呀,是呀。唉,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毫不犹豫的,弘一吧扯下了挂在自己腰间的玉佩,还带着体温的蓝田暖玉在弘的手中映着华灯散发着烁烁的光芒:

“老人家,这玉佩请您受下,算是补偿吧。”

“这如何使得,你与次事并无任何关系,怎么能……”老者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老人家,请您务必收下,我的心意非常真诚。”

“这为公子不知如何称呼?”

“我的姓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您都有共同的心愿,就是希望和渴盼善良与正义的声张,这也是世界上最真挚不过的愿望!”

“小伙子,冲你这句话,老头子只好受下这份厚礼,不过我也有分礼物给公子你”老人摸索着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蓝布包着的东西,层层打开却是把梳子:“公子生在富贵人家自然是不稀罕这些小玩意,但这把梳子是用的沉香木所制造而成,而且也是别有含义的”

弘拿起梳子,却意外的发现这梳子是“断”的,“老人家,这把梳子断了”

“呵呵呵呵,小伙子,此梳名叫‘鸳鸯梳’,用来梳头当然要用一把,可是如果作为定情信物就非分成两把不可了,我把此物送给你,如果你有中意之人就可将此梳的一半留给自己,另一半送与他,算是老头子给你的回礼吧。”

“鸳鸯梳?好别致的名字”

“公子可知道此梳还有一个名字?”

“偶?什么名字?”

“老头子卖个关子,请公子自己想吧。”

“多谢老人家了。”

“哪里哪里,到是多谢公子解囊襄助。”

“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老人狡黠的冲弘笑了笑,很快就在人群中消失无踪了。

弘将梳子重又包好,转身交与合欢,凝重的说:“合欢,将它放好,我以后就用它梳头吧,我今天偷偷出宫终于见到了人世间的另一面了!不虚此行呀!”

合欢将梳子小心的揣进怀中,心中却不平静:弘,你会将这梳子送于何人呢?

弘的第一次出宫就这样戏剧性的开始又戏剧性的结束了。

留给合欢的是无尽的猜想,留给弘的则是在心中更明确了人生的方向,身为一个帝国皇子所应当指引自己努力的方向——唤醒人们心中的正义与善良。

坐在奔驰的列车上,望着急速向后倒退的景象,李鸿的心情越来越紧张,是不是近乡情更怯?一股莫名的情愫涌上了自己的心头,周原大地——你像一位等待多年的母亲般张开了双臂准备着拥抱曾经迷失方向的游子,我能否在这里找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另一部分灵魂呢?我抱着种种的疑惑,种种的迷惘,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梦乡——那时时进入我梦中的男子,我一定要找到你!

四、

弘是皇上与则天皇后的长子,却并不是太子,这多少有些尴尬,弘在很多的情况下不得不屈服与太子忠的压力,虽然忠并没有治国的能力和过人的才华,但是太子与其它皇子的区别就在与即使并不出色却仍有仅次与“二圣“的权利。而这种情况是心思细密的皇后所绝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使得忠被剥夺了太子之位并被驱逐出长安永远的离开了大唐的都城。然后,在皇上与皇后之间,就立谁为太子两人出现了争议,最后他们决定由一场马球比赛来挑选未来大唐的国君。

虽然,表面上四位皇子兄友弟谦,但是,这里是皇宫,当每个人都面临着决定自己人生的重大转折时,所有的风度与手足之情也就荡然无存。弘,知道;贤知道;显,知道;旦,也知道;大明宫中的每一根横梁都知道,连雕漆在廊柱上的圣兽也早以对此麻木不仁。

球赛最终是在弘与贤之间进行的,其实大家心里很清楚,皇后支持贤皇帝支持弘,太子之位的争夺只不过是二圣的相互对抗,不然立谁不都一样?都是皇帝和皇后的亲生子!

合欢知道弘是个温和的人,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温和却是他的致命伤,这点弘也了解。但是合欢仍然希望弘可以胜利的成为皇权的继承人,并不是处于私心,因为他明白弘之所以这么强烈的渴望得到太子位是对人生目标的追求——不是对权利的渴望,弘不是一个敏感于政治的人,他只不过希冀着能通过天下最大的权利来实现唤醒沉睡中的社会正义和深埋在人民心底的真与善。

弘也非常的努力,可是现实是无情的,在马球比赛中他输了,这并不能怪他,事实上,马术与球伎并不是他的专长,贤比他强很多,从一开始就没有胜算。贤,被皇上赐与了先祖——太宗皇帝曾用过的一根龙骨球杆,他的支持者们大声的笑着,仿佛太子位已经收与贤的囊中,而弘,则疲惫而沮丧的回到渔阳殿。

合欢尽职的服侍着自己的主人,为他脱下汗湿的衣服,用柔软的绸巾擦拭着他布满汗水的脸,弘没有出声,合欢也没有——弘在失落的时候是不喜欢别人说话的。沉默像死一般的盘踞在两人的胸口,压抑的情绪弥漫在空中,让人喘不过气来。

那天晚上,弘破天荒的喝酒了,在平时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总是浅尝辄止,可是今天没有什么比酒更能让他从痛苦中解放。合欢站在旁边,看在眼中痛在心里,为什么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帮不上?

终于,合欢实在不忍心再看下去,一把夺过酒壶,哽咽的说:“弘,别喝了,别喝了,这伤身呢!”

“你……别管我……让…让我喝”弘已经口齿不清了

“弘,你已经喝了很多了,别喝了,好吗?”

“不……把酒给我……我…我要喝”

“弘……弘……你冷静点”

“给我!!”弘的声音提高了,

“不,不行,你不能再喝了”

“快给我!!”弘愤怒了

“不行”合欢坚持着

“啪!”

“咚!”

弘发疯似的狠狠的给了合欢一个巴掌,合欢捂着脸倒在了冰冷的地上,眼睛里满是怀疑与恐惧;酒壶早就掉在了地上,酒撒了一地。弘则吃惊的望着自己的右手,他甚至不敢相信刚才打人的那个“疯子”就是自己,他抬起头看见还倒在地上的合欢,于是漫漫走过去,半俯下身去,伸出颤抖的手,将和欢的脸抬起,眼睛所到之处一片红肿,唇角边还有几缕泛红的血丝;弘用手轻拂过合欢肿起的脸庞,合欢痛苦皱眉的样子尽受眼底,弘好不懊悔的说:“合欢,我……我不是……不是!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我……”话到嘴边却说不下去,合欢强忍住不适,反到劝慰弘“我没事,真的,没事,弘,你还好吗?我,好担心你呢!”

弘与合欢对望着,一股暗流在两人之间涌动,猛的,弘一把抱住了合欢,几乎是哀求着的:“合欢,你不要离开我,我现在只有你了,只有你了,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我一直都在努力!一直都是呀!?”然后,合欢听见了轻轻的近乎于无声的抽泣,感觉到冰凉的泪水滑进了自己的胸口——弘,你连哭泣也要节制吗?合欢将弘的头从自己的胸前抬起,用温暖的嘴唇将弘流下的眼泪舔舐干净,然后轻缓温柔而又无比坚定的说:“弘,我不离开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因为我爱你,当你把我从那群孩子中挑选出来的那天我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你,我怎么会离开你呢?请你不要哭,不要哭,你还有我,不是吗?”合欢清澈的双眸注视着弘,用最甜美的情人间的话语打开了隐藏在心底的禁忌的世界。弘早已经陷入了那一潭秋水之中,他没有犹豫的吻上了合欢的嘴,用青涩的技巧品尝如樱的甜蜜,许久……弘将合欢抱在自己怀里,合欢虚脱的依靠在弘的肩上,发髻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一头青丝垂下盖住了他娇羞的面容。

弘将合欢放在自己的床上,拉下了外面重重的纱帐…………………

殿外,当空的皓月不知道何时也隐藏了自己的身型,或许它也害羞看见人世间最美好的交欢…………

五、

经过了漫长的旅途,我来到了那片陌生而又熟悉的土地,我的脚下是古城西安散发着诱人的芳香的泥土,黄的耀眼,黄的令人心醉,我在眩晕中仍感到的体内血脉的喷胀,仿佛要脱离肉体般的无法抗拒地心引力。因为我清楚的知道在1300多年,我骄傲的祖先们也曾经这样踩踏过我脚下的这片片黄土,也同样为这样的黄色而折服。

我被安排在高大兴的表弟的家里,他的表弟现在正在实习,在野外考古,床位就空了下来,于是我就省下了一笔不小的住宿费用。他的妈妈,就是高大兴的姨妈很热情的招待了我们,真是让我有点不好意思。在我借住的那个人的房间的书架上,我发现了众多的考古书籍,其实这一点也不奇怪,人家就是学这个专业的,就好象学软件的人的书架上必定摆满了什么编程之类的书,不过这也正好让我有机会对中国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而且我也发现那位同学也是一个唐朝迷,他的考古书籍中关于唐朝的占了一大半,这也是让我高兴的一件事情。

其实现在的西安早已经不是当年盛及一时的唐朝的都城——长安 了——它现在的位置是在西安市一米深的地下,那周长七十多里,南北宽十五里,东西宽十八里的近似正方形状的古老城郭已经被漫漫的黄砂掩盖住了奇伟的面貌,象美丽的少女用厚实的锦缎围住了自己娇娆的身躯,却在等待有缘人来揭开她的神秘。它曾经是唐朝的政治、文化、经济的中心,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却在公元十世纪初毁于战火之中,那耗尽亿万人智能和血汗的壮丽城市,仍然无法阻逆历史车轮的滚动,过去的辉煌也不过是云烟过眼,往日的繁华也终究会被后来人遗忘,留下的只不过是史书中或浓或淡的几笔书写而已。真是令人悲伤,却又现实的近乎残忍。

我是想在关于唐朝的梦想中度过在西安城内的几天日子,可又禁不住对现代西安的好奇,再加上有个玩乐专家在一旁敲边鼓,还是决定好好玩一下,玩累了或许就不会做奇怪的梦了吧。

现在的西安城比过去更加热闹,每天都是集会般的拥挤,来自四方的客人在这里各自逡巡着寻找的属于自己的发现,惊讶与好奇比比皆是。但是古老的文化终究还是抵挡不住外来文化的冲击,从肯得鸡、麦当劳到现代化的交通与通讯工具,唯一能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古老的小吃还在流行——西安的羊肉泡馍确实是名不虚传。相传,羊肉泡馍的是唐朝的西域商旅在通商中带来中原的,胡饼是它的雏形,这也是唐朝人比较爱吃的一种食物,连贵为天子的唐皇也曾亲自品尝,这多少也弥补了一些心中的遗憾,毕竟古老的事物并没有被全部抛弃,它有时已经融入了当地人的日常之中。

最令我感到迷惑的是,自从来到西安,我每天都睡的很安稳,没有再做那个奇怪的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也实在搞不懂。

六、

弘的沮丧与失落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因为最后的赢家还是他。在立谁为太子的问题上,皇后做出了让步,心不甘情不愿的让步,这也为日后的事件发展埋下了浓重的阴影。

宣旨是在凌烟阁举行的,而且也颇具戏剧性。一把橘黄色的桌椅摆在凌烟阁内,那么的突兀,那么的与众不同,因为这是太子的象征,只有太子才有资格坐上这把椅子,而现在,这把椅子还空着,等待着它的下一个主人。一支球杆从门口斜刺着进入,之后,贤侧身而入,羽扇纶巾,春风满面,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球杆上。贤得意的犹如演讲般的开始了他的关于这杆球杆的的长篇大论:“唐高祖武德二年…………。昨天,父亲把这只球杆赏赐给了我,球场上的长胜将军,二皇子贤!”然后帅气的抖了个剑花,作为最后的表演。然后,挑衅的对弘说:“大哥,你不想摸摸吗?”

弘皱眉,语气略显失落:“不了,还望二弟继承祖父雄风,也能成就一番事业。”

弘的话音刚落,随着一声令报,上官仪及一宣旨官沉稳进入,所有人都慌忙各就各位,跪下迎旨。上官仪威严的扫了大家一眼,然后轻声吩咐“念吧”,宣旨官展开圣旨念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立皇子弘为太子……”啪的一声,贤的球杆落地,宣旨官却继续到:“代王李弘,地居茂亲,才惟明哲,至性仁孝,淑质惠好,好礼无倦,强学不忌,朕谓此子,实允众望,永固百世,以负万国。”说罢,收卷而去。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齐齐的投向弘,惟贤不语。弘却一时楞楞的跪在男里,一时无言。直到上官仪微笑着对弘说:“就请太子入位吧!”弘这才站起来,庄重的整理衣襟,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他转过身去,郑重地步向那把明黄色的椅子…………

终于,弘成为了大唐帝国的太子,在他的心中这个位子标志着虽然距离他的理想还有一步之遥却也足以让他施展自己的才干,开始着手进行自己 的计划了。

知道弘成为太子,合欢的心情是说不上来的感受,高兴是当然的——成为太子这毕竟是弘一直盼望着的,看见弘的愿望达成自然是替他喜悦;可却又有不知名的心酸,因为成为太子就意味着要承受与其它皇子不同的更为沉重的负担,要比任何人都更加辛苦和忙碌,意味着他以后在寝宫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也就是说,合欢陪伴弘的时间会越来越少,如果遇上军国大事,甚至可能就不能回来,同时也意味着要承受来自各方的压力包括其它皇子的攻击,他的每一步都比以往更加艰险,所面临的危险也随着地位的提升而增加。这些,合欢早就已经想过很多次,但当它真正到来时却仍然让他手足无措。

很快的,弘被任命为太子监国,说白了,就是在太子还没有正式成为一名君主前,先历练他的治国本领,为将来的某一天做准备,虽然谁也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到来会不会到来。

弘从成为太子后果然越来越忙,但是却每天必回寝宫,不论多晚。而无论多晚合欢是一定要等的,他要亲自为弘梳洗,为弘宽衣,有时还会帮弘按摩麻痹了的双肩——天知道做一名太子要看多少的书,看多少的奏章!然后亲自服侍弘就寝,自己才能在弘的床边和衣休息。对于那一晚上发生的事情两人都决口不提,却在日常中都会有意无意的照顾到对方,或许这就是心有灵犀吧。

让合欢最感到安慰的是每天早上弘都会让他梳理自己的头发,用那把可以一分为二的鸳鸯梳,这又代表了什么呢?合欢不敢去想。

宫中传开了关于弘与合欢的闲言碎语…………

七、

弘庄重的端坐于妆台前,合欢站在他的身后。镜子很大,可以全面的看见身后的情景。

弘正襟危坐,面无表情,合着眼睛,静谧的仿佛好象还在熟睡。合欢正在一侧菁菁地为他梳头,口中含着发卡,他目光明亮清澈,专着地看着自己长长的手指鱼一样俏皮地出没与手中的乌发。他不时地瞟一眼镜中的弘,风情在光滑的镜面上蔓延。弘睁开眼睛,望着镜中合欢热辣的眼神,目光有一丝的迟缓,却转瞬即逝。

“合欢,帮我修修鬓角吧。”

合欢抚摩着弘的鬓角,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镜子,“前天才剪过,今天就这么长了,而且长的没什么规矩,荒草一样。”

镜子里的弘笑了,“长得确实欠规矩,但也不至于象荒草,我还没那么老!”

合欢仔细的为弘修剪鬓角,弘依然闭着眼睛。合欢将头俯向弘的脸,试图吹去粘在弘面颊上的发梢。弘感觉着合欢浓郁的鼻息沉重的迫近…………

门外,年幼的太平公主和她的贴身女侍韦氏的眼睛睁的大大的,困惑惊异的看着俯在弘身旁的合欢的背影…………

议事殿,白天

议事殿里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亲近的内阁老臣,还有高宗李治和皇后武氏。

弘的眉头紧锁,看得出来好象很紧张。

良久,弘终于开口了:“臣最近通读《春秋》,痛感此书危害极深,通篇尽是君臣猜忌、友朋相争、兄弟相残的血腥故事,不仅授民尚武之风,且教唆阴谋诡计废礼忘爱,堪称厚黑之模范典范,故请求父皇母后诏明天下,立即废止武庙,尽毁《春秋》,防民风败坏与蔚然,扬秉然正气与即刻!”

武则天依然笑眯眯的,一脸慈祥,而李治的目光有些有些晦疑莫测,似乎在洞察自己的内心。没有人讲话,弘有些茫然,不知所措地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笑得很勉强,手习惯性地、有些神经质地抚弄着手中的一把梳子。

半晌,武则天开口说:“你说完了?”

“是的,儿臣说完了。”

武则天把头侧向李治:“弘儿说得不错!你看呢,皇上?”

李治始终忧虑地看着弘。

李弘紧张的把梳子攥在手中,使劲的捏了一下,这个动作被李治看在了眼睛里,

“你手里拿的什么?”

“只是一把梳子而已!”李弘的心仿佛被拽了一下似的。

“呈上来我看看。”李治命令道。

弘略显迟疑,但还是呈了上去。李治眼睛不好,把梳子拿得离眼睛很近,然后,

定定地看着弘,眼神依然晦疑莫测,似有弦外之音。弘被看得很不舒服,躲闪着,

不敢与父亲对视。

“怎么只一半,另一半呢?”李治问道

弘试图回避这个问题:“另一半地,在…东宫里。”

李治却紧抓住不放,“在东宫里?这梳子总一半儿着用,有什么讲头吗?”

弘眼睛有些紧张,他似乎已经感觉到身后的窃窃.私语及投射在自己背上的众人芒刺般的目光。他的头于是垂得更低,脸上也见了汗。

“没……没什么讲头儿,只是一半儿着用惯了,居然忘了还有另一半地!”

李治想了想,问到:“弘儿今年多大了?”

“儿臣到九月满十八!

“十八,……十八,到了该成婚的年龄了。右卫将军裴居道之女,为人贤

惠,人又长得漂亮……”

啊!!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结婚??怎么可能??弘没有犹豫的就要拒绝,当然拒绝的方式也是委婉的,“儿臣刚被立为太子,没心情考虑儿女情长。请父皇体谅儿臣心境,暂将婚娶的事往后推延!”

李治有些不满:“这谈不上儿女情长!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生的规律。我十八岁时都已做了父亲。我已下诏宴请裴将军父女,争取能早日结了这门亲事。也了了我们一桩挂念。”

不行,一定要拒绝掉!!此臣谈恐不能从命,父亲的要求实在让我恐慌不安,自古有多少才高志远的伟人被男女私情缚住手脚,终落得才情远逝,宏愿落空。儿实不想重蹈其覆辙,此为一。其二,儿近日读孔子,深杨贤贤易色的道理,自古圣贤,皆洁身自好…

李治的语气变得严厉:不错,自古圣贤,皆洁身自好!弘儿,你做到这一点了吗?

“这要看怎么说,圣贤有异,对此准则也有所不同。”弘回答得很艰难。

李治问:那就依你的标准,你做到了吗?

弘低下头,只是片刻,变又抬起,眼神是那样的复杂, “我想…我做到了!”

声音低得几乎只有他自己可以听清。

李治:…你宫里是否有叫合欢的书童?

知道无法隐瞒,弘对答:…是有这个人!

李治:我听说他带和你同行同宿?

弘的胜立刻绯红,无地自容。武则天:(急急处打断李治的话,似乎为了缓解弘在众臣面前明显的窘境)皇上,弘长大了,有些事就让他自己拿主意把!李义甫

——

李义甫:臣在!

武则天:你们都是朝廷重臣,洞明世事,不要被世俗琐见所左右,弘已经是太子鉴国了,你们以后多向他请示,多听他的意见,只要太子能做个时,就不要事向我们请示了。我看弘对圣人的教诲额低颇深,对治国的道理也有自己的见地,一个孩子,能有如此的眼光,在历朝历代的太子中,都算是难得的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臣陆续下,屋中很快就只剩下一家三口。弘依然低着头,但他知道父亲的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他。

李治担忧的看着在下面站着的儿子,不无心痛的说:“弘儿,你是我最寄予厚望的孩子,因此你的一言一行都让我很惦念。最近,我听到一些令我很不愉快的流言。我希望那只是流言。都是有关你和那个叫什么合欢的,……我很失望。对此,你有什么可说的吗?”

弘的心中一凛:我……不知道父亲都听到了些什么,合欢跟随我多年,对我的生活习性了如指掌,因此照顾得格外细致周到。另外,他为人喜善单纯,虽为男儿,心思却精细得不让任何女子,我生活中确实不能没有他。我倒希望父皇能……

李治挥挥手:“好了好了……你只管记住,你是皇子,现在又是太子,时刻提醒自己的一言一行要符合一个高尚尊贵之人的规范。至于同合欢的关系,他……毕竟是个男人……”

李治起身,对弘欲言又止,拂袖而去。

弘看着鬓发已经斑白的父亲,有些激动,似乎冲动着想要说些什么,嘴唇蠕动了几下,终于无言以对地望着父亲走出门。

八、

到西安已经好几天了,去拜访了震惊世界的秦始皇兵马俑,去参观了见证过唐明皇和杨贵妃生死不虞爱情的华清池,却仍然觉得心中有什么空缺在等待弥补。

越是想快些找到它,却越发现它似乎离自己又远又近,远在天边,近的却又好象伸手就可以碰触的到。而等待是漫长而煎熬的,使人坐立不安的烦躁,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心尖上徘徊萦绕。

不是说高大兴安排的计划不周到,事实上,因为高大兴的姨妈就是土生土长的西安人,所以一系列的游玩路线都已经在她的安排下不止的紧密而充满乐趣。这也着实让李弘这个江南的书生见识了西安人的天生的淳朴与憨厚,这继承了他们祖辈们勤劳善良的性格。

不过最让李鸿感到遗憾的是,高大兴的表弟在参加一项唐皇陵的考古,在西安郊区某个偏远的地方,据说是路不通车难行,本来是想去看一眼现场发掘,现在却只能在被人为修饰过的景区里去寻找过去的影子,真是令人扼腕叹息!

或许是感觉真的穷极无聊,本来对购买什么旅游商品没多大兴致的李鸿还是决定去书院门看看,或许能淘到什么好东西。

从李鸿居住的地方,也就是高大兴的姨妈家,一直坐车下去,就可以到书院门了。离鼓楼很近,在碑林博物院的旁边。说起碑林,也是大大的有名,里面有自魏晋以来的各个名人书法家的真迹的石刻本,否则怎么会叫碑林呢??不过,对李鸿这样的人来说,去哪里都无所谓,反正游玩起来也是心不在焉,神情恍惚!!

看着道路两旁的站牌,不禁有了一番感慨,历史总是会给后来人留下或多或少的东西,哪怕只是一个名字,也让人唏嘘不已。大明宫,那个曾经壮丽巍峨的宫殿,在那里曾经发生过多少动人心魄的故事,在那里有多少人的命运被改变被操纵,又有多少的努力与抗争,有人生有人死,有人胜利就有人被无情的剥夺了生存的权利。现在,即使这曾经耸立在大唐帝国的都城的中心的宫殿已经随着战火的洗礼,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一辈又一辈人的更替,早就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却仍然保留下来了一个名字,即使这里早已经被建设成大明宫建材市场,但是就是这个曾经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流传的名字,会时常让人想起,这里过去曾经发生的——却早已经被人遗忘了的故事。

鼓楼两旁,开元商城和鼓楼饭店矗立着,商业化的中心旁是古老的遗存。

书院门,其实不过是一条街,汇集着西安最大的旅游商品,每天都有无数的游客在这里挑选自己中意的商品,然后回去细细品位。

“李鸿,快看这个东西~~!!好好玩~~!!”高大兴在一个卖皮影的摊子前顺手拿起一个美女皮影,几跟棍子撑起了一个美女的身型,寂寞的哀怨的侧影在凄凉的诉说着自己的不幸。高大兴玩兴大起,还不时的用棍子挑动着它,让皮影做出各种骚首脓姿的怪模样,并因此引来了摊主的不满和周围围观游客的哈哈大笑。

真似的!!李鸿摇摇头,真不知道这个家伙怎么这么童心未泯,什么时候才能成熟呢??

趁着高大兴这家伙从摊子上又拿起了一个猪八戒的皮影,然后让两个皮影玩起了猪八戒背媳妇的游戏的空挡,李鸿悄悄的走出了人堆,在书院门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闲逛。

两旁的商店中,老板在和游客讨价还价,不同地方的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出现。

黄皮肤、黑皮肤、白皮肤,英语日语意大利语,听的懂的听不懂的。

或许,千百年以前,这里就已经是这样了呢??

走着走着,眼前那些穿著西装或是T-SHIRT,脚蹬BO鞋的身影变的模糊,渐渐地分散而迷梦,他们的声音也渐不可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穿著宽袍大袖,脚蹬文功履的身型,甚至连说话的声音也是温文尔雅的~~面带微笑的向自己走来,走来~~!!

自己这是怎么了??李鸿惊恐的停下了脚步,摇摇头,天哪~~!!刚才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是幻觉亦或是时空交错的刹那~~!!

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我到底又是要来找寻什么的呢??

再抬头,一切又是现在是样子,摊子的老板在热情的招揽顾客,

“先生,你看看我家的江花玉手镯,多漂亮,绝对是真货,还有坠子,也很漂亮的!!”

“您在看这款芙蓉玉哪,这可是好东西,送您女朋友正合适!!”

“这里有碑林的拓本,看您想要谁的了,王羲之的,柳公权的,还有怀素和尚的狂草,都卖的比较好!!”

啊!!`~一定是自己看花了眼~~

“大哥哥,你要不要买点东西呀”

是个女孩子的声音,顺着声音望去,一个十三四岁扎着马尾巴辫子的小女孩,坐在摊子前叫着自己,膝盖上还放着一本初中英语书。

走上前去,“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呢??”

“我爷爷去上货了,我今天没课,就来帮忙看摊子,大哥哥,你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呀,我这里的东西保证质量都好,绝对没有假货!!”

“你看看,这个江花玉的项链,还有这款芙蓉玉的手镯都是好货哟!!”

……………………

李鸿根本就没有听见那小女孩的话,他的目光已经被摊子上的一个小盒子吸引了过去,仿佛有一股魔力般的,他伸手打开了盒子,里面在明黄色的绸缎上,静静地躺着一把,不,是半把梳子,在梳子的棱上雕刻着细腻的花纹,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古朴而神秘。

李鸿知道,他是要定了这把梳子了。

“这个梳子怎么卖?”

“这个不卖,我爷爷说,这个梳子有人定了,他没带那么多的钱,就先交了一半,拿走一半梳子,等过两天再来拿另一半,所以不能卖了!您再看看别的吧!!”

“我出双倍的价钱!!”李鸿急切的说。

“真的不行了!”

“三倍!!”

………………

………………

………………

“我出十倍的价钱~~!!”

小女孩张大了嘴,怎么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傻瓜??

十倍的 价钱呀!!

不赚白不赚~~!!

“好,1000元!!你就拿走!!”

“当然~!!”

………………

……………………

………………

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李鸿小心翼翼的把梳子收到了自己的背包里。

好象完成了什么重大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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